如果文件有附件,附件应放在正文之后,签发机关之前。如果公文有附件,正文下面要留一个空行,附件应与公文正文装订在一起,放在附件的左上角,以下简称“格式”),公文如有附件,应标注附件说明,如果有多个附件。规定:“附件说明:如果有附件,请在文本底部用空行排列“附件”一词,后面是完整的冒号和附件的名称。
文件附件的标记位置,简而言之,附件在文件中的位置在正文之后,并在正文中引用。附件的序号使用阿拉伯数字(如“附件:×××”);附件名称后不添加标点符号。附件的内容应放在书写日期之后正式文件版本之前的新页面上。正文之后应是中央军委办公厅颁布实施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机关公文处理规定》第三章第十款规定:“公文有附件的,
在处理附件时,要注意保证公文的完整性、叙述逻辑的连贯性以及附件编号和名称的一致性。附件说明:在正文下留一空行,以安排“附件”一词。文档文本的描述。并非所有正式文件都有附件,但通常根据需要用作文本的补充说明或参考资料。公文中有签发机关签名的,应当加盖签发机关印章并与签名机关一致。
附件。带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一般公文、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正文下面,书写日期上面。这些都有助于提高公文的可读性和信息传递的效果,《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正文下方有一空白行,左空白处标注“附件:XXXXXXXX(附件标题)”字样,末尾不加标点符号。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文件发布和交流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