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附件应在正文下方留空,如有附件,应在正文下方留空,附件应与公文正文装订在一起。附件的序号和标题应与附件的说明一致,当附件名称很长并且需要返回时,它应该与前一行中附件名称的第一个单词对齐,附件应该从另一面排列,不要与正文相同,而是与公文正文装订在一起,因此,如果公文有附件,则必须有相应的附件说明,而不能没有附件说明,也不能直接在正文中写为“附件已附上”或“已附上”。
附件应当单独编排,并在编辑前与公文正文一并装订。“附件”一词和附件序号排列在3号粗体字的顶框中,排列在左上角的第一行中,附件标题排列在第三行的中间,附件序号和附件标题应与附件描述一致。附件的描述应以“附件”一词开头,使用“附件”一词和附件的序号,附件的标题安排在版本第三行的中央。如果附件的序列号可用,请使用阿拉伯数字(例如“附件:×××”);附件名称后不添加标点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