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函的结论通常应基于询问、通知、谈判或回复的事项,如“我特此询问(谈判)”、“请立即回复”、“我特此通知”和“我特此回复”。有些信不一定要结束,如果是备忘录,它可以像普通信件一样,信,即信;公函就是公函,它是上下级机关和平行机关或不相关机关在协商和联系工作、询问和回答问题时使用的一种文体。信函的特点是不受公文规定的严格限制,如果不使用正式文件标题,可以省略文件编号,有时标题也可以省略,因此使用起来极其简单。标题中心:关于“XXXXXXXXXXX征求意见稿”的回复XXXXXXXX(部门名称):我部对你部发布...
更新时间:2025-03-11标签: 询问答复商洽用于相互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