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签发功能是公文生效的标志。签发人仅用于报告正式文件,即只有上行文件才标有签发人,且签发人应标在文件编号的右侧,签发人是最终审核签发机关签发的公文的领导的名称,其作用是对公文的签发和内容负责,“发行人”是文件的形式,文件一旦由主要签署人“签发”,就意味着该文件具有法律效力。“签发人”的标注应考虑公文与公文语言的关系,其标注只能以特定的公文语言进行。签发人是指上述文件,即报送上级机关的正式文件,并有签发机关负责人的签名。如信件、通知等并列文本及以下文本不需要签发人。不同类型的公文:公文语言决定了公文之间的...
更新时间:2024-12-22标签: 公文签发标注人应制发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