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要求,成文日期一般安排在右侧四个字,印章为红色,不允许使用空白印章。特殊情况:当文件排版后留下的空间不能容纳印章的位置时,应采取措施调整行距和字距,印章必须在正文的同一侧,不得采用标注“本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文件或材料的签字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单个签发印章和单个机关签发的公文,不在签发机关签署签发机关的名称,只标注撰写日期。国家标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单个机关制发的公文,在落款处不标注制发机关名称,只标注成文时间。两个单位联合行文盖章的方法在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中有明确规定:...
更新时间:2024-05-03标签: 印章公文格式正文容下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