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文有附件,应在正文之后、签发机关之前注明附件的名称和编号。不允许只写“附件为文本”或“附件x件”,“附件说明”是指文档附件的序号和名称,这是文档格式项目的一个要素——附件的识别问题,公文中附件说明、附件和备注的区别,附件说明、附件和附注都是公文正文的格式项,但其含义和用途不同。
公文的附件是指附在正文之后、与正文一起印发的书面材料。它们是一些官方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附件的序号和标题应与附件的说明一致。使用了“附件”一词和附件的序号。(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发文事由和公文类型三部分组成,称为公文标题“三要素”。附件应当单独编排,并在编辑前与公文正文一并装订。
正文:这是公文的主体部分,它描述了公文的具体内容,是公文中最重要的部分。所有正式文件中的附件位置相同,都在日期之后,如果装订附件安排在印章之后,因为印章是公文结束的标志。而且,公文的附件需要安排在另一面,无论正面留多少空白,都需要安排在另一面,公文的格式要求(简称三要素):标题、正文和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