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版本也是原规范性文件的一种特殊形式,即在规定(临时)期限内临时实施该版本具有正式文件的法律效力。它在规定的临时时间内具有正式文件的法律效力,由于使用了规定格式的文件头,公文的内容、文字表述、语言使用和格式是否符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规定公文要从左到右横写。确保公文内容完整、标注格式规范。公文文体是指公文的表达方式。在试用期间,它具有正式文件的法律效力。公文属于应用文体。《中华民国法·公文程序规定》在修订颁布时将政府公文的种类分为“命令、呈文、会商、函件、公告等公文”,并扩充了信息:试刊本是公文传播的方式...
更新时间:2024-05-16标签: 公文暂行格式效用法定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