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的审核是公文制作的重要环节。官方文件审查,需要发文机关审议的重要公文,由发文机关办公厅(室)初审后再行审议,主要是表达意思上的区别:查稿也叫文本检查,检查草稿。在协调公文内容的过程中,即宣传稿件送机关领导签发前,机关办公室负责撰写工作的同志会对稿件进行再次加工。第二十一条规定:“经审查不适宜发文的公文,应当退回起草单位并说明理由。制作和发布一般公文的程序也称为发布文件。(五)其他内容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相关要求。第七条电子文件发布流程。第六条电子公文操作应严格按照收发文流程进行,各环节操作人员应严格核对...
更新时间:2024-04-26标签: 公文核稿文稿机关文字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