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签发功能是公文生效的标志。加盖公章不仅是公文生效的标志,也是党政机关公文生效的重要标志,主送部分由公文标题、主送机关、公文正文、附件、成文时间、公文有效标识、备注等要素组成,公文末尾年、月、日中间加盖公章,作为发文机关对公文的有效凭证。
公文一经领导签字人“签署”,即意味着该公文具有法律效力。官方文件的印章是按日期而不是正文的一种方式。公文标题一般由三部分组成: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它也是鉴定官方文件的重要依据。由签发人签发,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生效。它位于官方文件首页的红色反转线下方。领导签字后,盖章印刷后生效。
公文一般由文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文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签发机关签名、行文日期、印章、注释、附件、抄送机关、签发机关、签发日期和页码组成。签发机构将其写在文本的右下角,也称为签名,小标准宋体。书写日期应当用阿拉伯数字标明年、月、日,年应当标明全称,不得填写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