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规则公文/是对公文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的总结。1.写作原则。有两点值得注意:(1)“少而精”的原则。《中国共产党机关事务条例公文办理》第十一条明确规定:“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实效,少而精,可有可无公文不可有可无,可长可短公文短。”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办案办法也有同样的规定。在具体的联络协调工作中,也主张人多来往,人少来往。
《国家行政机关办法》第二十二条公文规定:“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请示、意见和报告”。《中国共产党直辖市条例公文办理》也有同样的规定。直接向领导同志提交公文有损领导机关的权威,违反了公文传阅的程序,从提交者的角度可以提高效率,但有损领导机关的效率。就法院而言,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案件很多。对于交办的案件,领导同志明确批示“望回复”和“上报结果”的,可以以公文的形式向领导同志个人报送,一般不报送领导同志个人。
8、 公文 写作要求公文写作要求1概念说明会纪要用于记录和传达会议情况和约定事项公文。会议纪要不同于会议记录。会议纪要适用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格式内容1。标题。由会议名称 会议纪要组成。2.引言。介绍会议的基本情况,如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讨论的问题等。3、会议结果和议定事项。应该逐项列出来。4.希望。比如参考《关于协调解决沙面街56号一层房屋使用权问题的会议纪要》。2月2日上午,市政府办公厅主任xx主持召开会议,协调解决沙面街56号一楼房屋使用权问题。
会议认为,沙面街56号一楼房屋使用权问题是过去计划经济和行政决策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早些年协调过很多次,虽然有进展,但没有结果。最近,按照省市领导同志向前看、甩掉这笔历史旧账的指示,在办公厅的协调下,双方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互谅互让的原则,提出了合理解决这一矛盾的方案。经过协商讨论,双方达成共识。
9、 公文 写作规范公文写作规范I,公文(I)公文的含义,这是公文的简称。公文以其特定的写作程序和写作格式,是传达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党的法规法令、指导和协商工作、请示和回答问题、汇报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写作工具。公文是应用文写作中最重要、应用最广泛的文体。
狭义的公文指《国家行政机关处理办法》规定的13种行政公文《中国共产党机关处理条例》规定的14种党的主要公文。广义公文涵盖了所有的一般公文和特殊公文。所谓通用公文是指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常用的-0;所谓专用公文是指在一定的业务范围内,根据特定的需要,专用于公文的使用。专用公文具有较强的专业特色,如外交公文、法规公文、司法公文、经济公文、公共关系/12344。
10、 公文 写作的行文 规则正常有效的写作应遵循以下普遍适用的基本原则规则:本文规则应明确两点:一、按机关隶属关系写作。上级可以向下级下达指示、安排工作、提出要求;下级机关可以向直接上级机关报告工作和请示,上级机关应当研究答复请示事项,除了这种关系之外,在我国现行的管理体制中,各业务部门之间还存在着纵向关系,有些业务部门处于同级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双重领导之下。虽然大部分不是直接领导和被领导,但在业务上确实存在指导和被指导的关系,形成了写和写的直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