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标题中需要使用数字时,可以依次使用中文小写数字和阿拉伯数字。一般公文由标题、正文和附件三部分组成,标题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发文事由和公文类型三部分组成,称为公文标题的“三要素”,它是表明文章、作品等内容的短句,,一般分为总标题、副标题和小标题。汉字和小写数字一般用于比较庄重的书写材料。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公文中的图文是公文的主体,描述公文的具体内容,是公文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行政机关和军队系统的公文应当使用中文数字。题目中涉及的人数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使用一级称谓,阿拉伯数字使用的一般规定是“阿拉伯数字”,传入中国的时间不长。公文的标题序号在文章中起着核心作用和审美作用。
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相关规定,公文标题应在红色反线下方,公文标题的年份应使用汉字书写,并完整标注年、月、日;“零”写成“零”。但是,党委系统的正式文件应按要求用阿拉伯数字书写。通常情况下,它的标题是,标题可以使读者知道文章的主要内容和主要思想。小标准宋体。小标签为宋体,文字为仿宋。
标题需要使用,二级标题要加粗,三级标题要加粗。除了书写时间、部分结构层次序数、短语、成语、缩写和修辞句中用作语素的数字外,数字用斜体标记,并带有括号“(1)”、“2)”和“(3)”,小标准宋体,可以在中心分成一行或多行;回程的时候。它能使公文内容清晰明了,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