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发出的指示、通知、通知等公文称为一般公文,所有下级机关均为接收机关,即发文的主送机关;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报告或请示的公文,一般只由一个主送机关撰写。如果有必要同时将它们提交给另一个权威机构,它们可以进行彩色复制,新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以下简称《公文格式》)将公文分为眉、题、版、点、素,其描述如下:眉头部分——即公文的头部,位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的上方,(公文数量《行政公文办法》规定为绝密。
公文一般由一个前缀组成(包括发文机关、发文名称、签发人、紧急程度和保密级别等。正文(包括标题、主送机关、内容、附件、署名、注释等)。)和一个尾部(包括主题、抄送栏、签发机关栏、签发日期和份数)。公文的一、二、三、三级标题格式如下:第一级为(1)、(2)、(3),第三级为(、(、),(第五级为①、②、③)。公文的格式:公文首页必须显示正文。一般用来模仿宋词。
我国公文的标准格式,包括字体大小的具体要求,一般是:公文一般是国内的,建议采用国际标准A。用于发布的正式文件的大小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来确定。安全级别字体大小:通常使用,或粗体。公文格式的基本要求一、前缀的要求(1)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前缀。如果前缀占据整个页面,(2)发证机关的标识可以由发证机关的全称或标准化简称加上word file组成,也可以使用发证机关的全称或标准化简称。
五字公文标题关于标题的四字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