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是指应当附在主文件之后的文件附件,即实质性附件。另一种情况是附件不能与文档正文绑定在一起,附件单独绑定,此时版本在主体后面,附件单独存在,《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附件应另排一面,与公文正文装订在一起,方可入版,附件二...附件应单独编排,并在版本记录前与正式文件正文装订在一起。
对附件数量没有要求。对于有多个附件的文档,可以在文本底部列出序列号来表示附件。要求:附件应安排在另一面,并在编辑前与文件正文装订在一起。公文的附件是正文的组成部分,与公文正文具有同等效力。附件应放在正文之后、版本(正文)结束之前,并与正文部分装订在一起。如果装订附件安排在印章之后,因为印章是公文结束的标志。
附件应放在正文之后、版本之前,并与正文装订在一起。附件的序号和标题应与附件的说明一致。根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中的“文件说明”,“附件”一词在正文底部空行排列。使用“附件”一词和附件的序号,附件的内容放在撰写日期之后、正式文件版本之前的新页面上。使用了“附件”一词和附件的序号。
使用了“附件”一词和附件的序号。附件的标题在所有正式文件中都是一样的,在日期之后,无论附件有多少页,都必须放在版本前面,没有特殊情况,应与正文装订在一起。附件的字体要求与正文相同,通常在没有特别说明的情况下使用,而且,公文的附件需要安排在另一面,不管正面留多少空白,都需要在另一面创建。附件的标题排列在版本第三行的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