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发布的公文。公告令的格式和行政令的格式(公文数量)规定国家行政机关新的公文格式(以下简称公文格式)将公文分为公文中的眉目、主题、印章和命令格式,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暂行办法》主要将行政机关的公文分为“命令(令)、指示和决定”。
范围本范围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中各种要素的常用纸张要求、印刷要求、排列方式和识别规则。其他正式文件可参照执行。原则上,该条必须分段描述,具有实质性含义(即某些动作或特定事物的通知),其表达形式为从左到右的横向格式。除另有规定外,一般采用通告的格式、字体和字号,发证机关标志由发证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件”字样组成,也可使用发证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我国公文的载体、书写和装订要求的格式一般如下:我国一般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印制的公文。,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文档张贴纸张的范围和大小,a型,建议采用国际标准a,位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上方。指令的格式命令通常由三部分组成:(命令的标题直接表明是什么命令(命令);也可以在命令(令)前注明发布命令(令)的机关名称或领导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