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文有附件,应在正文之后、签发机关之前注明附件的名称和编号。不允许只写“附件为文本”或“附件x件”,附件的格式与正式文件的格式相同,一般使用附件的正文,公文中附件说明、附件和备注的区别在于附件说明、附件和备注都是公文正文部分的格式项,附件(如下所示)应安排在另一面,不要与正文在同一面,而是与公文正文装订在一起。
附件应当单独编排,并在编辑前与公文正文一并装订。要求:附件应安排在另一面,并在版本记录前与公文正文装订在一起。附件应安排在版本之前,并与正文装订在一起。公文的附件应在正文最后一行后留一行,并在新行的左侧留下“带”和“同”字,即签发机关和撰写日期,顺序不得颠倒。附件的序号和标题应与附件的说明一致。
在粗体字中,附件正文左上角的顶部网格排列在版本中心左上角的第一行,有多个附件应进行编号。使用附件一词和附件序号,附件标题和附件之间有一个空行,公文的构成:按数量。应使用“附件”一词和附件的序号,附件应安排在另一面,应使用“附件”一词,文本应留空,并使用附件的标题。仿宋体印刷“附件”字样后,应标注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附件”一词和附件序号排列在左上角第一行的3号黑体字顶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