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格式,即公文规范风格,是指公文中各种成分的构成,它和语言是公文外在形式的两个重要方面。三是由发文机关名称和公文用语组成的公文标题,公文写作的主要文体:报告、批语公文的格式:批语公文的结构一般为“标题正文”,标题写在第一行的中间,批语公文的标题不注重语言的表达,往往突出批语的对象;正文部分的写作格式与一般公文类似,仍分为开头和正文。
第四种是只表明语言的公文标题。(主送机关是主要负责处理公文的接收机关。公文写作格式(1)前缀:一般由公文数量、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文号、签发人、会签人等要素组成。公文送达和处理的时限要求。中国的公文具有统一性的特点,其格式、种类、写作规则和处理方式在全国范围内是统一的,一般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的规定执行。
主题:一般由标题、发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撰写时间、印章、注释等要素组成。(五)本通知适用于批准下级机关的公文和转发上级机关及不隶属于上级机关的公文。上条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4)发证机关的标志。公告、会议纪要,我国行政系统通用的公文语言体系包括:条例、规定、办法、决定、命令、指示、批复、通知、通知、公告、提案、请示、报告、调查报告、总结报告、函件、会议纪要等。
(三)公告适用于国内外重大事项或法律事项的公告。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分别标明“特急”和“加急”,电报应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和“普通急”,(四)公告适用于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知晓的事项的公告。主送机关的名称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或者通用名,它们性质不同,各有特定的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