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文盖章过程中,有三种讲究:有公章的公文、无公章的公文和有签字人签字盖章的公文。它们有不同的标准和形式,在公文处理中,不规范盖章有以下几种表现:应加盖公章而未加盖的;不该盖章的都盖章了;字头发证机关标识与签字处印章不一致,多页文件和材料应加盖骑缝章,以防止加盖公章后被替换。
公文写作后,通常在右下角加盖写作单位和写作日期的印章。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中的“特殊情况说明”,对印章不够用的地方作了如下规定:当排版后的公文左边空白处不能容纳印章的位置时,应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印章与正文在同一侧。只有采用相同的盖章方法才能确保印章排列有序。
联合发文需要加盖两枚印章时,落款日期应分开,左右两边留白。在特殊情况下,当排版后文件的左侧空白处不能容纳印章的位置时,应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印章应在正文的同一侧,不应采用标记“本页无正文”的方法。如果是这样的话,这种文件不盖章。;主办单位的印章在前面;两个印章都有日期,而且印章是红色的。
单个机关制发的公文,在署名处不署发文机关名称,只标注成文日期。今天,我们将根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 Decision对三者的印章格式和排列形式进行说明,印章有两种,一种是单个签发机关的印章,另一种是联合行文机关的印章。你见过没有以正式文件形式发布的领导人讲话或计划、意见等文稿吗?我的印象是,只有这样的手稿才会在文件的标题下写日期,外面通常用括号括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