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的签署日期是指成文日期。必须注明公文的签发日期,同时注明公文的生效时间,作为正式文件,撰写日期在正文下是空白的,出版日期必须在正文下是空白的,确定公文成文日期的标准:会议通过的决定、决议,以会议通过的日期为准,书面时间以领导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发文应当在最终发文机关领导人签发之日发文;会议讨论通过的正式文件一般以讨论通过日期为准。
正文前有一个日期。书面日期一般早于签发日期或与签发日期相同。签发日期是文件生效的起始时间,年份必须完整,不能省略。例如,书面时间要求三者都符合,并以规范性文件的批准日期为准。“决定”类公文的成文时间一般在标题之下,由部门会议通过的日期或由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排版印刷要仿宋体,发行单位的签名要在签名日期的正上方,然后中间对齐。
联合行文的,以最后一个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正面看,写的日期是比如2011年11月5日,最后一个字“日”的右边距是空的,这是《国家机关公文管理条例》规定的,联合行文应当以最终签发机关领导人签发的日期为准。不得手写,由领导签字,以签发日期为准,正文印在中间,电报以发送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