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使用公文标题。公文标题是公文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办法》第十条第六款规定:“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明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的种类、行文和排版方式,(1)标题:正文标题应采用小字体,公文标题是公文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第十条第六款(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类型,一般应当注明发文机关。
公文写作中标题的字号,关于公文正文的格式要求如下:公文标题在红色反线下为空,一般应注明发文机关。标题中,除法律法规名称和图书名称外,公文的完整标题形式为“发文机关语言”。公文标题是对公文主要内容的准确、简要的概括和提示,由发文机关的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在标题中,除了法律法规名称外还要加上图书标题。
通过标题,我们可以了解公文的发布机关、内容大纲、语言类型等。官方文件的首页必须显示文本。标题、字号,公文标准格式中的标题格式如下:小标准字体;它既不是固定的,也不是空的,而是放置在中心。2号主标题为宋体加粗;三级标题““。要求官方文件的字体和字号。一级标题为““,黑体,三级标题为““,仿宋,黑色。二级标题:“(1)”3号斜体,
;二级标题“(1)”用楷体书写,《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如果标题过长需要更改,可以按照“长、短、长”或“倒宝塔形”排版;一级标题“”为粗体,小标签为斜体。标点符号一般不用,“正文中四个结构层次的序数,第一层一般用粗体字标示,第二层用斜体,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字标示。字体要求原发布者:小伊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