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中撰写小标题的方法和技巧也称为总结句。公文标题是公文的“醒目”之处,公文标题是公文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第十条第六款(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类型,一般应当注明发文机关,转发上级文件的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组成,转发通知的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关于转发原标题的文种”组成。
一般公文格式写作规范:文章标题:宋体,二号,黑体,居中。公文标题的起草方法如下:学科语言测试中的普通语言大多可以以“关于学科语言”的形式呈现。以下标题为例:标题如果你是L市水务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请根据所给信息在公文中适当使用副标题。
文件字体要求:一般文件要求,标题为方正小标宋二号字体,正文为仿宋体国标三号字体,行距一般设置为固定值。此外,它易于阅读、管理和使用。公文标题要切中要害、简明扼要、醒目得体。在实际起草中应避免上述情况。(1)公文标题“张观戴笠”主要指法律文件和非法律文件之间的混淆,以及“规范”、“计划”、“安排”和“方案”
文章的标题和文章的第一个标题之间有一个空行。空行的字体要求是:粗体、3号、空白,文章的第一个标题:黑体,三,空。它可以增强公文主题的醒目性,使公文脱颖而出;它可以增强公文的层次感,使公文条理清晰;它可以增强公文的可读性,标题不仅包括法律法规名称,还包括图书名称,二级标题用国标3号斜体标注,不加粗,用汉字和数字加括号“(1)”、“2)”、“3”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