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汉语中的书名用来表示书籍、文章、文件、报纸和期刊的名称。书名号常用于公文标题,主要用于批转公文,书名号在公文标题中的运用,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件》等规定,发文制度属于形式内容,不需要标注附件,即使作为附件,也没有添加标点符号。
需要。书名是用来表示书名、文章名、报刊名、文件名、戏曲名、歌名、图片名等的标点符号。,也用于与书面媒体密切相关的文学和艺术作品,如歌曲、电影和电视剧。因此,在引用官方文件时,有必要添加书名。例如在。根据以前的规则,如果转发和打印的文件是法律文件,则应给予书名,其他类型的文件则没有书名。
书名号的详细用法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规定,公文标题中出现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性* * *法规名称时,应当加书名号;任何被批准(转发。凡经批准(转发、印发)的指示、报告、计划、意见、规定、决定等文件名称出现在公文标题中的,不加书名号。公文标题是公文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国标中附件名称后面没有标点符号,实际上就是没有加书名。正文中附件名称一般加引号,正文中的引用是加书名号和文号,所以附件不需要与文号重复。附件的文字普遍使用,模仿宋词。《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除法律法规名称和书名号外,一般不使用标点符号”,这不排除在其他情况下使用书名号的可能性。除法律法规名称外,公文标题中出现标题、文章名称、报刊名称、出版物名称时。
公文附件有书名号在官方文件中使用书名,如果引用,则表示需要突出显示的特定标题或部分,表示具有特殊含义的单词。引号分为单引号和双引号。在制作正式文件标题时,应始终使用引号。公文标题中引号的使用相对固定和单一。关于文档的通知。
公文标题中出现意见、法规、决定等文件名称时,不加书名号。关于公文标题中书名号的使用,《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十条第六项明确规定:“除法律法规名称和书名号外,公文标题一般不使用标点符号。在撰写公文的过程中,如果标点符号的使用不清楚,很容易犯一些基本错误。公文中书名号的正确用法是什么?请欣赏我带给你的官方文件中书名的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