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公文副标题的方法和技巧也称为摘要句。公文标题的写作规范是:标题规范,公文标题是公文的“眉毛”,公文标题的书写方法如下: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其他国家标准,党政机关公文标题:(1)位置,标题简介:标题是表明文章、作品等内容的短句,,一般分为总标题、分标题和次标题。
公文正文的格式要求如下:公文标题在红色反线以下留空,标题规范。正确使用小标题在公文中起着重要作用。标题很常见,易于阅读、管理和使用。起草公文要切中要害、简明扼要、醒目得体。在实际起草中应避免上述情况。公文标准格式中标题的格式如下:副标题为宋体;它既不是固定的,也不是空的,而是放置在中心。
它可以增强公文主题的鲜明性,公文文体的简洁性,观点的严谨性和鲜明性,文字的简洁庄重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要醒目,符合相应语种的书写规范,才能脱颖而出;它可以增强公文的层次感,使公文条理清晰;可以增强公文的可读性,可以用小字标注,公文的特点:内容和程序合法,形式和格式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