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注明公文的签发日期,同时注明公文的生效时间。公文时间格式的规范写法:公历日期一般要求采用阿拉伯数字格式,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成文日期的正确写法统一为阿拉伯数字,公文必须注明签发日期,以表明公文何时生效,签发日期位于正式文件的末尾,签发机关的下方,并稍微向右错开,精确的时间,与日期的形式相同。
注意书写在公文写作中,机关或单位名称的表达往往涉及到标题、公文标题、正文、签名和印章。投寄日期必须注明投寄日期的全名,以免日后检查时遇到困难。党政机关公文的日期写法为:如果比较严格,应使用“时间”等口头用语,而不是“点”。发布日期必须在文本底部留空,政府机构的正式文件的日期写为:2010年12月22日(字体与文本之间的两行相同,将其留在飞行的末尾,
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明确规定,年、月、日应当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应当用全称标注,不得填写月、日。不能写,(正文和正文之间有两行空行,字体相同,最后一行留下。发文日期一般以领导签发的日期为准,单词的空间)。排版印刷要仿宋体,发行单位的签名要在签名日期的正上方,然后中间对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