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应与公文正文装订在一起。如果官方文件有附件,则应在文本底部留空,如果官方文件有附件,应在文本底部使用“留白”一词,公文的附件应放在主文之后,并另起一页与主文装订在一起,文档附件应在文本底部留空,附件说明包括文档附件的序列号和名称。公文中有多个附件时,“附件”一词应在正文底部空行排列,后面加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附件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如“附件:XXXXX”);附件名称后不添加标点符号。
附件的内容应放在书写日期之后正式文件版本之前的新页面上。公文的附件应在正文最后一行后留空,“使用”一词应在新行的左侧留空,《国家行政公文处理办法》附件比上述附件多。如果附件中有序号,则使用阿拉伯数字(如“附件:×××”),如果附件名称的字数超过一行,则该行将与冒号后的第一个单词对齐。仿宋体印附件二字后,标注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