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公文附件应在公文主体部分明确标注。如果附件和正文不能装订在一起,则应将文件编号排列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的顶部方框中,并在后面标记“附件”字样和附件序号,公文附件的标注位置在正文下方、成文日期上方,附件应当与公文正文装订在一起,并置于附件的左上角,如果公文有附件,应在正文之后、签发机关之前注明附件的名称和编号。不允许只写“附件为文本”或“附件x件”。
附件在正式文档中的位置在日期之前;不同官方文件中附件的位置是相同的,信件和通知也是如此。公文如有附件,应在正文下留空,附件应与公文正文装订在一起。以下简称“格式”),公文如有附件,应标注附件说明。附件的序号和标题应与附件的说明一致。这通常是通过在文档正文的适当位置插入“附件”或“附加”字样来实现的。
如果官方文件有附件,请在文本底部留出L行空白,并在文本底部留出一行空白以排列“附件”一词,后跟一个全角冒号和附件的名称(即附件的格式为附件:××)。例如,可以在正式文件的末尾注明:“附件:项目计划;数据统计表。如果公文有附件,应在正文最后一行后留空。附件的标题排列在版本第三行的中间。附件说明:在正文下留一空行,以安排“附件”一词。
附件的格式与正文的格式相同。附件的序号使用阿拉伯数字(如“附件:×××”);附件名称后不添加标点符号,如果附件的序列号可用,请使用阿拉伯数字(例如“附件:×××”);附件名称后不添加标点符号。“附件”由仿宋识别,后跟全角冒号和名称,如果有多个附件。《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置于主文之后,另起一页与主文打印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