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格式要素的划分本标准将版心中的公文格式要素分为三个部分:标题、正文和印章。公文的格式和正文是公文写作的核心部分,公文格式要素的排列规则眉头部分,又称字头部分,在行政机关公文首页(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发文事由、公文类型三部分组成,称为公文标题的“三要素”,正文:这是公文的主体部分,它描述了公文的具体内容,是公文中最重要的部分。
正文这是公文的主体,描述了公文的具体内容,并且是公文中最重要的部分。以上四种格式要素(标题、发文对象、正文和署名)是公文写作的通用格式要素。不同的公文格式会在通用格式要素的基础上发生变化。例如,演讲稿、讲话稿等官方文件一般不需要签署。红色反线以上的元素统称为眉头。眉头部分通常由公文的文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文号、签发人等要素组成。
公文的格式要求(简称三要素):标题、正文和版本。信件的标题一般由签发机关、原因和语言组成,有时也可以只由原因和语言组成。我国公文的标准格式,包括字体大小的具体要求,一般如下:我国一般使用公文,收文单位包括部门和个人,收文顺序为先部门后个人。文字。公文送达和处理的时限要求。官方文件纸张的顶部(上白边)是,
公文用纸的开篇(左白边)为,信息栏信息栏包括:签发单位、接收单位、公文主题和密级等。用于发布的正式文件的大小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来确定,(4)发证机关的标志。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分别标明“特急”和“加急”,电报应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和“普通急”,写作的原因、背景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