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公文一般包括公文标题、发布或批准日期、章名和正文;规范性公文标题由起因(问题)和用语两部分组成;正文开头部分的目的是规范公文的核心内容和指导性“纲领”。(规范性文件语言的正确使用有助于确保公文的规范性和正式性,也有助于读者快速了解公文的性质和要求,公文的写作与排版(1)标题:正文的标题采用小字体。
公文结构是指公文的组织结构。一个完整的文件标题由签发机关的名称、原因和语言组成。为加强对外公文写作管理,进一步规范中央公文写作,公文作者是指发文机关,公文法定作者是指根据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设立的,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法定职能权利、承担一定任务和义务的机关、组织或者代表组织的领导人。
在实际应用中,这四个要素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灵活组合和调整,以形成规范和有针对性的公文标题。公文标题由三个要素组成,发文单位由语种组成,在不同的语言和内容中,标题的具体结构也有一些细微的变化。这里有三种容易出错的情况,主要部分(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签发机关名称和印章、成文日期、注释和附件);公文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什么(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印发日期和页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