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以“条例”为简称,我们无法得知它指的是哪一个条例,可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PRC)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或“党政机关公文办理工作/10”,(15)纪要的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办理条例》党政机关公文第三条是党政机关领导、履行职能、办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例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法律法规,第四条公文办理是指起草、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有序的工作。
法律分析:第八条公文类型主要包括:(1)决议。(2)决定。(3)命令(orders)和(4)公报。(5)公告。(6)通知。(7)意见。(8)通知。(九)通知。(10)报告。(十一)请示。(12)回复。(13)议案。(14)信。(15)纪要的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办理条例》党政机关公文第三条是党政机关领导、履行职能、办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例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法律法规,第四条公文办理是指起草、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有序的工作。第五条公文经办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简便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第六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办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指定专人负责公文办理工作。
。第二,要符合客观实际和工作规律。第三,对公文的撰写和修改必须及时迅速,反对拖延和积压。四、字章必须准确、严谨、生动、形象。注意以下几点:(1)条理清晰。公文内容要主次分明,纲举目张,层次分明,突出中心,一目了然。(2)文字要简明扼要。(3)选词造句准确。公文注意提法和分寸,措词要准确反映客观实际,做到文如其人。(4)推理要有逻辑性。公文的观点要明确,概念要准确,切忌模棱两可,模糊不清,导致歧义,耽误工作。(5)句子要符合符文法,通俗易懂,注意修辞。不要编造一些难以理解的缩写,对于通常使用缩写的单位要使用全称。。(6)正确使用标点符号。(七)序号的正确使用
3、机关或部委 公文 写作方法?你说的属于一种不规范的缩写。非规范简称是指临时简称,在公文中不能直接使用,应先说明,即第一次使用全称,应注明简称,非标准缩写一般只能在具体的公文中明确定义。比如以“条例”为简称,我们无法得知它指的是哪一个条例,可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PRC)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或“党政机关公文办理工作/10”,也可能是“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所以在公文,只有在一个具体的全称条例之后,才标注说明文字“以下简称条例”。我觉得你在公文说的还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