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证机关应与标题中的发证机关一致。特别是“XX政府办公厅(办公室)”的写法,千万不要在签名处写成“XX政府”。因为前者属于政府部门,后者是政府,两者是上下级关系,不能划等号。还有,申请材料中没有明确发证机关的,用“××”代替。其次说一下写日期写作的要求和方法。以前党政公文的成文日期要求用小写汉字表示,比如2011年12月5日。
党政机关公文 Format规定了正文日期的右空格数,未提及左空格数。根据公文的印章,正文日期的右空格数也是不一样的。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的规定,7.3.5.1盖章的公文的成文日期一般在右空格四个字排列,印章为红色,不允许使用空白印章。公文7.3.5.2单机关书写无印章的,应当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下方空行安排签发机关的签名,在签发机关签名下方空行安排书写日期,第一个字比签发机关签名第一个字右移。书面日期长于签发机关签名的,应当将书面日期安排在空白行,签发机关签名的字数应当相应增加。
1。大致要求如下:人名(含职务)、地名、机构名称等。稿件中第一次出现的要写全名,除非符合要求,否则慎用缩写;同一个名字在稿件中多次出现时,前后要统一。文章中涉及几个人的职务时,应按有关规定正确安排。重量和长度的计量单位名称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书写,对一些明确不使用的术语应当使用新的术语。技术术语的正确使用和译名的引用应以统一通用的译名为准。
名词、成语、分数中的数词,表示序数的序数词,以及“三四”、“七八十人”等数字用汉字书写;“常年”“有两个原因”,数字也是汉字。引用法律法规中的章、节、条、款时,应用原汉字,使用原阿拉伯数字。公文中的标题序号依次可以是汉字、小写数字、阿拉伯数字。通常一、二、三、四级的题目依次用中文小写数字、带括号的中文小写数字、阿拉伯数字、带括号的阿拉伯数字表示。
In公文写作,人们经常会担心这个写出来的日期和发表的日期是否相同。书写日期,也称书写日期,是公文生效时间的依据之一。所有公文都要明确标注成文日期,这直接关系到一篇文章公文的时效性。其确定一般依据以下标准:公文会议通过,以会议通过的日期为准;公文由领导签发,以签发日期为准;联合行文应当以最终签发机关领导人签发的日期为准;
电报和普通信件以实际发出日期为准。书写日期要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月、日,年要标注全称,月、日不能用空数字填(即1不填01)。出版日期又称发行日期,是指公文印刷发行的日期。该元素在公文上标注是为了准确反映公文的生成时限,其确定应以公文付印的日期为准,用阿拉伯数字。要特别注意书写日期和印刷日期在时间上的同一性和差异性,即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
1、公文(1)公文-0的含义-0是公文的简称,是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行使法定职权、处理日常事务时经常使用的文体。公文以其特定的写作程序和写作格式,是传达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党的法规法令、指导和协商工作、请示和回答问题、汇报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写作工具。公文是应用文写作中最重要、应用最广泛的文体。
狭义的公文指《国家行政机关处理办法》规定的13种行政公文《中国共产党机关处理条例》规定的14种党的主要公文。广义公文涵盖了所有的一般公文和特殊公文,所谓通用公文是指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常用的-0;所谓专用公文是指在一定的业务范围内,根据特定的需要,专用于公文的使用。专用公文具有较强的专业特色,如外交公文、法规公文、司法公文、经济公文、公共关系/12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