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格式,即公文规范样式,是指一份公文中各个组成部分的构成方式。它和语言是公文外在形式的两个重要方面,直接关系到公文的效力,《公文格式要素的编排规则和标准》将公文格式要素分为三个部分:标题、正文和印章,红头文件的文号、标题和正文的格式应符合《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的规定:文号:在发文机关文号下排成两排,居中排列。
公文的格式要求(简称三要素):标题、正文和版本。行政公文的标准格式要求如下:公文的格式和大小为GB/T .(正文:这是公文的主体部分,描述了公文的具体内容,是公文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发文事由和公文类型三部分组成,称为公文标题的“三要素”。正式文件标题。包括文件排版、文件纸张和装订要求。
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字体和字体大小通常用于文档格式的所有元素。发证机关标识由发证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件”字样组成,也可使用发证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一般公文格式写作规范:文章标题:宋体,二号,黑体,居中。它由发证机关的全名或标准化缩写加上“文件”一词组成。官方文件中的文字颜色都是黑色的。标题:公文的标题由发文机关和发文事由组成。
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页眉;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以下(不含)。页边距和编辑中心尺寸:公文纸顶部(上白边)为,公文纸开口(左白边)为,联合行文时,以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为准,word文档应上下居中、靠右排列。指定一个,发证机关的身份,文件编号由签发机关的缩写“【】”和文件的序列号组成;年份应标有全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