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的附件应在正文之后,并在发文机关之前注明附件的全称和编号。公文附件的格式如下:“附件”一词应在正文底部留空,因此如果有附件,应在正文后注明附件的顺序和名称,正文下面,书写日期上面,附件应留空,文本下方留一行(如下所示),附件应排列在不同的一侧,不要与文本在同一侧,而是与文档文本装订在一起。根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有附件的,‘附件’一词应在正文下方空行排列,后面加一个完整的冒号和附件名称。
公文附件的标注位置,在附件说明之后,是签发机关和成文日期,顺序不得颠倒。以下简称“格式”),公文如有附件,应标注附件说明,附件说明:在正文下留一空行,以安排“附件”一词。如果有多个附件,请使用阿拉伯数字标记附件的序号(如‘附件:XXXXX’);附件名称后不添加标点符号,错误本题考查公文基础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