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的格式与正文相同:一般使用正文,公文的附件是正文的组成部分,与公文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文件的附件应在正文最后一行后留空,以文件的附件为例,应在正文之后、签发机关之前注明附件的名称和编号,不允许只写“附件为文本”或“附件×件”,如果公文有附件,应在正文之后、签发机关之前注明附件的名称和编号。不允许只写“附件为文本”或“附件x件”。
公文的格式要求(简称三要素):标题、正文和版本。如果公文有附件,应在正文最后一行后留空。“附件说明”是指文档附件的序号和名称,这是文档格式项目的一个要素——附件的识别问题。“附件”是指应当附在主文件之后的文件附件,即实质性附件。如果附件和公文正文不能装订在一起,应放在附件的左上角。正文:正文应包括文件的核心内容,阐明其目的、要求和理由,以及其他重要信息。
正文:这是公文的主体部分,它描述了公文的具体内容,是公文中最重要的部分。公文格式规范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标题:应说明公文类别和主要内容。(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发文事由和公文类型三部分组成,称为公文标题的“三要素”。a)标准名称改为“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英文名称也相应修改;b)适用范围扩大到各级党政机关发布的公文;c)对标准结构进行适当调整;d)对文件装订要求进行适当调整;e)增加签发机构的签名和页码作为两个文件格式元素。
附:根据文件的内容、目的和要求,如有必要。顶部方框标识了文档编号及其后面的附件(或序列号),不同的附件有不同的格式。附件的序号和标题应与附件的说明一致,“附件”字样及附件序号均以“cn/”编号,其中格式全文及相关图表相对直观。附件的标题请参阅正式文件处理实践交流网http://www.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