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文档时,如果已在文本标题中标记了转发文档的标题,则转发的文档将不再作为附件列在文本末尾。(批转通知正文为批转公文上的批注,发布、批准和转发的文件应视为文本,当文件作为法律法规出版、批准和转发时,一般应加上书名号,有时,已批准和转发的文件标题中包含“关于”和“通知”字样,或者已批准和转发的文件标题相对较长。这时,通知的标题一般可以保留到最后一次发布(批准)。
具体位置是在文档的主要部分转发之后,文档的结尾,即附件部分开始之前。本通知适用于转送下级机关的公文。根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中的“文件说明”,“附件”一词在正文底部留空一行排列。大多数文件的签发机构的签名应加盖印章。转发上级机关和非直属机关的公文,通知是党政公文下文中适应面最广、使用频率最高的语言。
(9)除电报和会议记录外,由签发机关签署的正式文件(注意,由于正式文件是双面打印的,版本必须排在偶数页的下部,出现在奇数页上属于技术错误)。通知的结构由标题和正文组成。附件应放在正文之后、版本之前,并与正文装订在一起。上述印发的《少数民族“十一五”规划》是通知的主要内容,不是附件。
“附件”一词后面是一个完整的冒号和附件的名称。不能被视为附件,它是行使法律权力的一种印章凭证。印章是代表机构的组织或领导人的象征,它必须包括印章部分(而不是增加新东西与否的问题),除段落结构完整的通知外,执行要求一般在书写时另起一行,或作为具体事项中的最后一项单独书写。传达需要下级处理的事项和需要相关单位知晓或执行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