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应当与公文正文装订在一起,并置于附件的左上角。附件不能与公文正文装订在一起的,应当放在附件的左上角,当附件名称很长并且需要返回时,它应该与前一行中附件名称的第一个单词对齐,在附件左上角的第一行,顶框应标明“文件编号附件(或带序号)”;(书写日期规范:用汉字标注年、月、日,“附件说明”是指公文附件的序号和名称,这是附件作为公文格式要素的识别问题。
如果附件和公文不能装订在一起,附件的标题将排在版本第三行的中间。公文有附件的,应当在正文之后、签发机关之前注明附件的名称和编号。公文的附件是指附在正文之后的书面材料,也是一些公文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文中附件说明、附件和备注的区别。附件说明、附件和附注都是公文正文的格式项,但其含义和用途不同。
附件的位置和标签“格式”规定附件应安排在另一面,并在记录版本之前与公文正文装订在一起。一般来说,书写日期在右边留空,粗体字的顶框排列在编辑中心左上角的第一行。所有正式文件中的附件位置相同,都在日期之后。使用了“附件”一词和附件的序号。并非所有正式文件都有附件,但通常根据需要用作文本的补充说明或参考资料。仿宋字,排列在主要投递机关名称下方的行中,每个自然段中有“留白”一词,返回到顶部网格。
如果有多个附件,请使用阿拉伯数字标记附件的序号(如“附件:××”);附件名称后不添加标点符号。“附件”一词后面是一个完整的冒号和附件的名称,(正文:官方文件的第一页必须显示正文。顶部方框标识“附件”,如果有序列号,则标识序列号;附件的序列号和名称应该一致,本文结构层次的序数可以用“(1)““(“;一般来说,第一层是粗体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