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附件和文档正文不能装订在一起,则应放在附件的左上角。“附件说明”是指文件附件的序号和名称,这是附件作为文件格式项目的一个要素的识别问题,公文中附件说明、附件和备注的区别,附件说明、附件和附注都是公文正文的格式项,但其含义和用途不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附件应另排一面,与公文正文装订在一起,方可入版。
公文中附件的格式:文末空一行,空两格,写“附件”二字,后加附件名称;多个附件。(标题有两种写法。一种是直接写“申请报告”,另一种是在“申请报告”之前添加内容。一般采用第二种。(正文正文是申请报告的主体,先提出要求。公文的附件是正文的组成部分。(当官方文件作为写作内容的基础时,它们以引用官方文件的形式出现在正文中,没有附件。
如果文件有附件,附件应放在正文之后,签发机关之前。(标题框表示受理申请报告的单位、机构或相关领导。并将附件依次安装到主要部件的背面。排列单词“附件”时,文本底部有一个空行,后跟一个全角冒号和附件的名称(即附件的格式为附件:×××)。使用了“附件”一词和附件的序号。公文中附件的作用:补充说明用作正文或正文的参考。
附件在正式文档中的位置在日期之前;不同官方文件中附件的位置是相同的,信件和通知也是如此。中央军委办公厅颁布实施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机关公文处理规定》第三章第十款规定:“公文如有附件,顶格应标识发文字号后再标识附件(或序号),并非所有正式文件都有附件,但通常根据需要用作文本的补充说明或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