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公文的办理结果应当及时回复发文单位,并根据需要告知有关单位。(引用公文时,请注明发文单位、文号、标题和撰写时间,(四)本机关的内设机构应当将函件交办公厅(室)接收,第二十四条接收公文的主要程序如下:(签收,登记:收到公文后,应先进行登记,并确定其编号、主题、签发单位、接收日期等基本信息。
第三条电子文件形成单位应当指定相关部门或者专人负责本单位电子文件的归档工作,并将电子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纳入本机关公文处理流程和相关人员岗位职责。公文接收程序主要包括:接收、登记、初审、承办、传阅、催复。一般应在十五日内办结并回复留言单位。公文审批。因问题复杂,十五日内难以办结的,应向留言单位说明情况。
(起草公文必须使用统一格式的公文稿纸,公文字迹要清晰,文字要保持整洁。如果文字很乱,应该再抄一遍。收到的公文应当逐一清点,核实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并注明收到时间。机关档案部门应当参与和指导电子公文的形成和处理。要向同行学习,多读上、下、左、右各单位的公文,博采众长。每次工作都要总结回顾一下,看看哪些文档做得好,想想是怎么做的。
手头有紧急文件。(三)收到绝密公文后,必须存放在机要室,由专人保管,分发:根据公文的内容和部门进行分发和传递,确保公文能够及时准确地送达相关部门或人员。更重要的是要查看在此期间哪些文档有缺陷以及原因在哪里,根据领导指示和工作需要传阅,公文会及时发给传阅对象阅读或批示。如果需要提前传阅和批准,应将原件和领导人的指示复印并交给有关部门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