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的标题位于公文的开头和正文的中上方。称为普法公文,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发出的指示、通知、通知等公文称为普法公文,所有下级机关都是文件的接收机关,即文件的主要发送机关;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报告或请示的文件,即签发文件的主要发送机关;下级向上级报告或请示的公文,正式公文,新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以下简称《公文格式》)将公文分为眉、科、版。
(公文份数由《行政公文办法》规定,后附正文。主送机关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发出的指示、通知、通知等公文称为普通公文,所有下级机关均为接收机关,即发文的主送机关;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报告或请示的公文,一般只由一个主送机关撰写,必要时同时报送另一机关。主送机关: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发出的指示、通知、通知等正式文件称为总送文件,所有下级机关都是接收机关,即发出文件的主送机关;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报告或请示的公文,一般只由一个主送机关撰写,必要时同时报送另一机关。
根据规范性文件和发布程序的规范程度和行政约束力的强弱,分为规范性文件和非规范性文件。有规范性文件,最常用的如下。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发布的指示、通知、通知等公文,位于公文首页红色反斜线上方。它分为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眉,即公文的第一部分。(1)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其中“绝密”和“机密”公文还应标明份数。
所有下级机关都是接收机关,然后他们向上看,也就是主发送单位。(2)紧急公文应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和“急件”,字体为仿宋三号,标题为小标宋体二号,其中电报应分别注明“特提”、“特急”、“加急”。: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动议、报告、请示、答复、意见、信函和会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