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发文事由和公文类型三部分组成,称为公文标题的“三要素”。如果官方文档中有附件,则在文本下留出L行空白,这就像字体一样,如果正文中有可用的副标题,则公文中标题的间距一般是相同的,因为标题是标题,例如,一级标题下面有二级标题,因此在此期间,不应有标点符号,如果需要空格,你可以用空格分隔它们,因为添加标点符号不是标题,而是句子。
需要注意的是,上报的公文必须注明签发人或会签人的姓名。相关格式规定如下:上报的公文必须注明签发人名称,公文格式必须有要求(简称三要素):标题、正文、版本。发行者的名称在右边的空格中,并且使用文本。公文前面有空白页的,编《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正文:这是公文的主体部分,描述了公文的具体内容,是公文中最重要的部分。
与普通公文相比,公文附件与正文装订在一起时,编号位置:凡有公文前缀的,应放在标题上方、前缀下方红线中间;如果没有文档前缀,将其放在标题下的右侧。编号的作用是统计发文数量,便于公文管理和检索。公文的基本字体格式如下:(1)页边距(上边,平行于文号右边。文档编号留空,
用在冒号后面。请示的标题应居中,以下为标题,几个机关联合发文的,只注明主办机关的文号。文本和其他单倍行距行,;发卡行标有完整的冒号,标准中未提及具体行距。m)(2)文号(,方正仿宋)(3)签发人姓名(,方正仿宋_GBK)领导(,不需要标点符号(序列号除外)。空白页和打印页没有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