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各级行政机关办公厅(室)是公文办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办理工作,并指导下级机关的公文办理工作。公文/的写作规则是对原则的基本方法和公文的基本方法的概括和总结,谁能提供公文 写作规格?第六条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办理工作,模范遵守本办法,加强对本机关办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公文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五行”):1。主题公文主题写作及表达要点;2.材料公文的材质和特性,围绕公文的主题选择材料和使用材料的方法;3.结构公文的结构特点,结构的基本模式和写作的要求;4.语言公文语言用法原则及要求;5.公文的主要表达方法。公文Category公文Category主要包括:命令、决定、决议、指示、公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答复、函件、会议纪要。
(1) 原则上级应当根据需要同时抄送有关上级机关和本级机关,但不得抄送下级机关。(二)党委、政府所属部门向上级机关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征得本级党委、政府的同意或授权;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直接报送上级机关。(三)下级机关的请示,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当先报告后提出倾向性意见,且原文不得转送上级机关。
公文和公文的写作规则是原则和公文的基本方法的概括和总结。1.写作原则。有两项值得注意:(1)“少而精”原则。《中国共产党机关事务条例公文办理》第十一条明确规定:“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实效,少而精,可有可无公文不可有可无,可长可短公文短。”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办案办法也有同样的规定。在具体的联络协调工作中,也主张人多来往,人少来往。
《国家行政机关办法》第二十二条公文规定:“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请示、意见和报告”。《中国共产党直辖市条例公文办理》也有同样的规定。直接向领导同志提交公文有损领导机关的权威,违反了公文传阅的程序,从提交者的角度可以提高效率,但有损领导机关的效率。就法院而言,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案件很多。对于交办的案件,领导同志明确批示“望回复”和“上报结果”的,可以以公文的形式向领导同志个人报送,一般不报送领导同志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