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少数民族语言印刷的官方文件。用少数民族文字印制的公文和民族自治地方的公文可以同时使用汉字和当地少数民族文字,少数民族语言的官方文件是根据他们的习惯书写和印刷的,公文格式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执行,正文这是公文的主体,描述了公文的具体内容,并且是公文中最重要的部分。文件打印格式文件图形区域中的字符应从左至右水平和水平书写。
我国普遍使用公文纸,公文的书写和印刷必须使用规范汉字,不能使用未经国家语委公布的异体字、繁体字和简体字。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发布的公文。本标准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的通用纸张要求、打印要求、要素排列顺序和标识规则。本标准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的通用纸张要求、打印要求、要素排列顺序和标识规则。
公文中使用的汉字、数字、外文、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范围本范围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中各种要素的常用纸张要求、印刷要求、排列方式和识别规则。其他正式文件可参照执行。投寄文件纸张的尺寸可根据实际需要决定。其格式可按本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接收单位为部门和个人,接收文件的顺序为先部门后个人。
信息栏信息栏包括:签发单位、接收单位、文件主题和保密程度等。公文一般由密级和期限、正文、签发机关标识、附件说明、文号、签发人、抄送机关、紧急程度、印章、标题、发送机关、备注、成文日期、附件、主题词、签发机关和日期组成,2000年11月,其他机关可参照执行。标点符号、字体、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