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文的标准格式要求如下:公文的格式和大小为GB/T .(正文:这是公文的主体部分,描述了公文的具体内容,是公文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公文的格式要求(简称三要素):标题、正文和版本,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标题、前段、正文、结尾和结论,标题: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发文事由和公文类型三部分组成,称为公文标题的“三要素”。
标题是公文的开头,必须准确简洁,能明确表达公文的主题。(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发文事由和公文类型三部分组成,称为公文标题的“三要素”。公文格式标准包括:标题、主送机关、公文用纸尺寸、边距和居中尺寸、字体和字号。a、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件”字样组成,也可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除非另有规定,字体和字号一般由发证机关标注。加粗,标注在公文首页左上角,向下分类,主标题必须是粗体,并放在文本的中心;字幕后面是粗体。标题分为两部分:主标题和副标题,Mm,公文纸排版口(左白边)为,页边距和版心大小为,公文纸头(上白边)为,文号在左边空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