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头文件的文号、标题和正文的格式应符合《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的规定:文号:在发文机关文号下排成两排,居中排列。在公文中,下级代号是,公文序号的结构、层次顺序和字号,要特别注意在阿拉伯数字后使用黑点,文件编号应包括机构代字、年份代码和文件序号;联合行文时,一般以主办机构为主体编制文号。
如果有更小的级别,则可以使用①、②和③进行标记。但由于人文类文稿写作一般不超过四级,这种批阅方式并不常见,也未出现在国务院和党政机关的公文格式要求中。文件序号结构级别的顺序和字体大小为:3。公文写作中,文号由发文机关的简称“【】”,括在年份和发文序号中组成;年份应标有全名。
文件序号结构层次的顺序和字号:第一层是:ー、ニ和ニ.字号由三部分组成:发证机关、年份和序号。如果公文中有附件,则在正文中安排“留白”一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