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名称后不添加标点符号。标记“附件”,后跟全角冒号和名称,并且不要在附件后添加标点符号,如果有多个附件,请使用阿拉伯数字标记附件的序号(如“附件:××”);附件名称后不添加标点符号,附件的序号使用阿拉伯数字(如“附件:×××”);附件名称后不添加标点符号,附件应当与公文正文装订在一起,并置于附件的左上角。
附件应与公文正文装订在一起。如果附件的序列号使用阿拉伯数字(如“附件:XXXXX”),则附件名称后没有标点符号。仿宋,位于正文和签发机关的签名之间,“附件”一词与正文一起排列在空行中,后面是全角冒号和附件的名称,没有标点符号。附件应与正文装订在一起,并在附件左上方第一行注明“附件”字样。如果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记附件的序列号,例如附件:
以下简称“格式”),公文如有附件,应标注附件说明。排列单词“附件”时,文本底部有一个空行,后跟一个全角冒号和附件的名称(即附件的格式为附件:×××)。文档所附附件的格式要求如下:正文底部留空,而“附件说明”是指文档如果有附件,应在正文底部留空,如果有附件,应在正文底部留空。
附件是指对文件正文的描述、补充或引用。“附件”由仿宋识别,后跟全角冒号和名称,正文下面有一个空行,左边的空白字表示“附件:XXXXXXXX(附件的标题)”,末尾没有标点符号。使用附件,如果装订附件安排在印章之后,因为印章是公文结束的标志,附件要求、《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