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候没有实质性的区别,但是公文更严谨,只能用两个代替两个,说明二和二在数词中不能互换使用,用在名词前表示数词,如:两个人,两个人,第三,“左”是一个“全动词”,也就是说,它可以独立地作为一个动词使用,在应用中体现出完整的动作意义;“作”是一个半动词,常与其他动词连用,表示一个完整的动作意义,如叫、使、打等。
简单来说,“做”就是具体的行动,“做”就是抽象的行动。“左”和“左”都含有“制造”的意思,但不能混用。区别有三:一、“作”着眼于产生实物的具体对象或活动,动作性强。比如“做工作”“做衣服”“做作业”。“做”连接现实生活中可以感知的具体事物;但“作”多用于抽象的物体或不产生实物的活动,动作较弱;如:犯罪、出轨、作曲、离别等。第二,从感情色彩上看,大部分“做”的连接都是中性的东西。如果是客或梦,无所谓好坏;与“左”相连的大多是贬义,如作恶、出轨、欺骗等。第三,“左”是一个“全动词”,也就是说,它可以独立地作为一个动词使用,在应用中体现出完整的动作意义;“作”是一个半动词,常与其他动词连用,表示一个完整的动作意义,如叫、使、打等。
2、在 公文 写作中第二个是数词,第二个是量词。两者都可以表示数量二,但用法不同,用在名词前表示数词,如:两个人,两个人。这个时候没有实质性的区别,但是公文更严谨,只能用两个代替两个,两个字一般都是口语化的词,不适合在严谨的语言中使用。当两种和两种口语都需要数词时,另一个区别是数词中的不同位置不能一起使用。比如:222,我们说“222”而不是“222”或者“222”等等,说明二和二在数词中不能互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