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它们的含义和用途是不同的。“附件”是指应附在主文档之后的文档附件,如果文件有附件,应在正文之后、签发机关之前注明附件的名称和编号,不允许只写“附件为文本”或“附件x件”,即实质性的依附。公文的附件是正文的组成部分,附件的序号和标题应与附件的说明一致,使用了附件2一词和附件的序号。
排列单词“附件”时,文本底部有一个空行,后跟一个全角冒号和附件的名称(即附件的格式为附件:×××)。所有正式文件中的附件位置相同,都在日期之后。附件在正式文档中的位置在日期之前;不同官方文件中附件的位置是相同的,信件和通知也是如此。使用了“附件”一词和附件的序号。使用了“附件”一词和附件的序号。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附件应另排一面,与公文正文装订在一起,方可入版。使用附件的标题。实际上,许多权威机构将正式文件的版本放在主文件之后。附件应放在正文之后。附件的标题排列在版本第三行的中间。要求:附件应安排在另一面,并在版本记录前与公文正文装订在一起。根据《格式》国家标准,附件应放在正文之后、版次之前,与正文一起装订。
附件的字体要求与正文相同,通常在没有特别说明的情况下使用。而且,官方文件的附件需要安排在另一面,这意味着无论在正面留下多少空白,都需要在另一面创建,它与正式文件的正文具有同等效力。顺带一提,宋体的仿制品标识了“附件“,后面是一个全角冒号和名称,在正式文件记录之前。它们都是公文正文部分的格式项,有一行空白,宋体,粗体,居中在正文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