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反复修改,公文的起草者可以根据内容的成熟程度分为初稿、二稿、三稿、修改稿和讨论稿。内容尚未正式确定,不具有正式文件的法律效力。最终草案也称为已发布的草案,是指已经过审查和修订并且内容已经确定的内容。无论是公文的主题还是公文的材料;无论是领导的意图还是作者自己的想法,都必须通过稿件的起草进行加工和转化。因此,它是思想的J性质和技术性相结合的一种重要形式。公文起草中的其他环节。
(待完成。部门负责人或相关具体工作人员认真阅读分析公文后,提出处置建议,供相关领导审阅决定。(批准。即机关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对公文提出处置意见。承诺。重点看《通知》的目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适用于批准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隶属于上级机关的公文、传达下级机关需要办理的事项和需要有关单位知晓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公文一般由秘书或业务部门人员起草,有时也会组织写作团队单独撰写。这些公文的起草者不能被视为公文的法律作者。他们是机关的代言人,奉命写作。法律作者的这一特点体现了公文的高度严肃性。如果被抄的人是领导,你可以让他知道他是在工作,而不是在偷懒等等。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是公文格式的重要内容。主送机关是指公文的主受理机关,即负责主办或答复公文的机关,应使用全称或规范简称。
公文的草拟者就是公文的作者文件的作者指的是签发机构。公文作者是指根据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及章程设立的,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法定职能权利并承担一定任务和义务的机关、组织或代表组织的领导人。公文一般指官方文件。文件的作者指的是签发机构。公文的法定作者是指根据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及章程设立的,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法定职能权利并承担一定任务和义务的机关、组织或代表组织的领导人。公文,即官方文件。
文件的作者指的是签发机构。官方文件由法律作者制作和出版。所谓法律作者是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组织和机构。这些组织和机构在其法定职能和业务范围内出版和使用官方文件。公文的作者是指发文机关,公文的法定作者是指根据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章程设立的,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法定职能权利并承担一定任务和义务的机关、组织或代表组织的领导人。
公文的作者是指发文机关,公文的法定作者是指根据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章程设立的,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法定职能权利、承担一定任务和义务的机关、组织或者代表组织的领导人。【答案】:B本题考查公文基础知识。A项错误,B项正确。公文写作者是负责撰写公文的作者,只是发言人,而不是法律作者。法定作者是指根据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和章程。
公文写作者是具体撰写公文的人;文件的作者是签署文件的人和文件的合法作者。例如,秘书给领导写演讲稿或总结等正式文件,秘书是具体的公文写作者,而领导是公文作者。不同的风格对法律资格有不同的限制,负责撰写官方文件的作者只是发言人,而不是法律作者。公文的法定作者应为文末印章上标注的机关,即发文机关或发文机关的法定领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