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文件标题中的数字是小写的。文件编号中的年份、年份和文件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应标有全名,注:正式文件中的书面日期必须是阿拉伯数字,官方文件中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除了一些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短语、成语、缩写和修辞句子中用作语素的数字,仔细研究公文规范,标题为2号小调,正文为3号仿宋国标。
排列方式:用阿拉伯数字完整标注年、月、日,年要标注全称,月、日不能空白(即(1)公历世纪、年、月、日、时用阿拉伯数字。未加盖公章的公文,在发文机关落款处明确规定:“(文号)在发文机关文号下排成两行,年份要写全,不能简化、省略。当安排书写日期时,首字母比发证机构签署的首字母向右移动,
公文写作规定签名时间要大写,如2012年。不得省略年份,不得用小数点或顿号代替年、月、日。一般来说,政府文件的日期用大写字母表示。公文中的日期需要完整地用年、月、日书写,而且必须用汉字书写(零写成“o”)。如果用汉字写,就变成:2012年。这是在国家标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在官方文件中,首都是“2020年”。零是中文书写风格,O是数字大写风格,阿拉伯数字书写风格不是书写风格,因此不能一起使用,“国发”是国务院的代表字,“【”是年号,(年号要用方括号“【】”),“”是文件的序号。排列在中间,比如BC,比如“国发”,代表1997年国务院发布的5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