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的文化格式由国家规定;文件编号由某个单位根据其内部机构统一排序,分支机构没有编号权。对写作格式和文件编号有严格的规定,公文的编号一般包括机关代字、年号和顺序号,在正式文件中,从属代码是指文件编号应包括机构代字、年份代码和文件序号;联合行文时,一般以主办机构为主体编制文号。
因为,如果附件和正文不能装订在一起,则文件编号应排列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的顶部方框中,并在后面标记“附件”字样和附件序号。用六角括号“【】”插入;序号不构成虚拟位置(即公文的标题序号在一篇文章中既有核心作用,又有审美作用。一般公文由标题、正文和附件三部分组成。在公文写作中,公文编号由三部分组成,即机关代年序号,其中机关代年由机关自行确定,只要能代表发文机关即可,代年应为阿拉伯数字,且不得缩写,序号前不得加虚数或汉字“无”。
附件的格式与正文的格式相同。“国发”是国务院的代表字,“【”是年号,(年号要用方括号“【】”),“”是文件的序号。字号由三部分组成:发证机关、年份和序号。不加“不”字。(发行人。签发人是指代表本机关签发公文意见的领导的姓名。报送的正式文件应标明签发人姓名,并列排列在文号右侧。它能使公文内容清晰明了,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
例如,“国发”代表1997年国务院发布的5号文件。附件的标题排列在版本第三行的中间,在一些文章中。发证机关签发的文字应当自行拟定,并定期使用,不得经常更换,附件的序号和标题应与附件的说明一致。年份用六角括号括起来,正常情况下,它的标题是,小标宋河马小厨师,而文字是仿宋。如果太长,可以用特殊符号代替。